来源: 中国诗歌网 发布时间: 2022-05-12 作者: 组委会
一、活动主题
第四届“美丽中国·乡村振兴”全国诗歌邀请赛
二、 组织架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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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主办单位
湖北省作家协会诗歌创作委员会
咸宁市农业农村局
2、学术指导单位
《诗刊》杂志社
3、协办单位
中华诗词学会乡村诗词工作委员会
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
中国诗歌网
4、承办单位
咸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咸宁市乡村振兴局
咸安区横沟桥镇人民政府
湖北和乐门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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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狄马加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、中国作协诗歌创作委员会主任
刘醒龙 湖北省文联主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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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组委会主任
文坤斗 湖北省作家协会党组书记、副主席
刘复兴 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
2、组委会副主任
李少君 中国作家协会《诗刊》杂志社主编
耿瑞华 湖北省作家协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
刘智毅 咸宁市政协副主席、市文联主席
杨志文 咸宁市文联党组书记
刘训林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
黄大振 咸宁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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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评审委员会主任
李修文 湖北省作协主席
李少君 中国作家协会《诗刊》杂志社主编
张执浩 湖北省作协副主席、诗歌创作委员会主任
2、评审委员会副主任
黄金辉 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原会长
段 维 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会长
刘 波 三峡大学教授
李 专 咸宁市作协主席
评审委员会下设新诗组和旧体诗组,分初评和终评两轮评选。初评以省内专家为主,终评以国内专家为主。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刘智毅同志兼任,成员由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、咸宁市文联、咸宁市农业农村局、咸宁市乡村振兴局、咸安区横沟桥镇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,具体负责第四届“美丽中国·乡村振兴”全国诗歌邀请赛相关工作。
三、作品征集对象
全国广大诗人及诗歌爱好者
四、征稿内容及要求
1、以“三农”题材为征稿范围,以迎接党的二十大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乡村振兴、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。
2、征稿体裁为新诗(含散文诗),组诗不超过5首,总行数不超过100行;旧体诗词须合格律,每人不超过3首,总行数不超过80行。
3、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首发作品,禁止套作与抄袭。对于著作权存在问题的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,收回奖金和获奖证书,并在媒体上通报。
4、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,可复制、翻译、发行、汇编、改编或演出,有权在媒体上展示、展播,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。
5、参赛者需按要求在稿件后附个人信息,包括真实姓名、通信地址、联系电话、QQ或微信号、汇款账号及开户行具体网点信息,本次参赛活动不收参赛费、不退稿。
五、奖项设置
新诗、旧体诗分两组设奖,每组奖项相同,税费由咸宁市文联承担。
一等奖各1名:奖励人民币12000元(税后),获奖证书。
二等奖各2名:奖励人民币5000元(税后),获奖证书。
三等奖各3名:奖励人民币3000元(税后),获奖证书。
优秀奖各16名:奖励人民币500元(税后),获奖证书。
六、活动程序
?。ㄒ唬┬乒悖?022年3月23日—9月30日)
由第四届“美丽中国·乡村振兴”全国诗歌邀请赛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、组织全国著名作家诗人咸宁行活动、开展全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发布信息,营造良好氛围。
?。ǘ┳髌氛骷?022年5月1日—8月10日)
采取组织推荐投稿和个人自由投稿相结合的方式。
(三)专家评审(2022年8月10日—8月31日)
主办方将聘请国内著名诗人、专家学者、诗评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初评和终评,评委和特邀作品不参与评奖。
(四)公开公示(2022年9月1日—9月7日)
网络媒体公示评审结果。
?。ㄎ澹┌浣钡淅瘢?022年9月8日—9月30日)
按照咸宁市第五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总体部署,邀请获奖作者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参加第四届“美丽中国·乡村振兴”全国诗歌邀请赛颁奖典礼,获奖作者往返交通费按实际费用凭票证报销,最高不超过飞机经济舱/高铁动车二等座标准。
七、征稿方式
第四届“美丽中国·乡村振兴”全国诗歌邀请赛征稿工作由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,办公室设在咸宁市文联。投稿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。所投稿件请标明“全国诗歌邀请赛投稿”,稿件以附件形式报送至指定邮箱1182575143@qq.com,联系人:曹丹,联系电话:0715-8126357。
来源:
中国诗歌网 作者:
组委会
发布时间:
2022-05-12
一、活动主题
第四届“美丽中国·乡村振兴”全国诗歌邀请赛
二、 组织架构
?。ㄒ唬┚侔斓ノ?/span>
1、主办单位
湖北省作家协会诗歌创作委员会
咸宁市农业农村局
2、学术指导单位
《诗刊》杂志社
3、协办单位
中华诗词学会乡村诗词工作委员会
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
中国诗歌网
4、承办单位
咸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咸宁市乡村振兴局
咸安区横沟桥镇人民政府
湖北和乐门业有限公司
?。ǘ┕宋?/span>
吉狄马加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、中国作协诗歌创作委员会主任
刘醒龙 湖北省文联主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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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组委会主任
文坤斗 湖北省作家协会党组书记、副主席
刘复兴 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
2、组委会副主任
李少君 中国作家协会《诗刊》杂志社主编
耿瑞华 湖北省作家协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
刘智毅 咸宁市政协副主席、市文联主席
杨志文 咸宁市文联党组书记
刘训林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
黄大振 咸宁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
(四)评审委员会
1、评审委员会主任
李修文 湖北省作协主席
李少君 中国作家协会《诗刊》杂志社主编
张执浩 湖北省作协副主席、诗歌创作委员会主任
2、评审委员会副主任
黄金辉 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原会长
段 维 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会长
刘 波 三峡大学教授
李 专 咸宁市作协主席
评审委员会下设新诗组和旧体诗组,分初评和终评两轮评选。初评以省内专家为主,终评以国内专家为主。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刘智毅同志兼任,成员由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、咸宁市文联、咸宁市农业农村局、咸宁市乡村振兴局、咸安区横沟桥镇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,具体负责第四届“美丽中国·乡村振兴”全国诗歌邀请赛相关工作。
三、作品征集对象
全国广大诗人及诗歌爱好者
四、征稿内容及要求
1、以“三农”题材为征稿范围,以迎接党的二十大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乡村振兴、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。
2、征稿体裁为新诗(含散文诗),组诗不超过5首,总行数不超过100行;旧体诗词须合格律,每人不超过3首,总行数不超过80行。
3、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首发作品,禁止套作与抄袭。对于著作权存在问题的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,收回奖金和获奖证书,并在媒体上通报。
4、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,可复制、翻译、发行、汇编、改编或演出,有权在媒体上展示、展播,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。
5、参赛者需按要求在稿件后附个人信息,包括真实姓名、通信地址、联系电话、QQ或微信号、汇款账号及开户行具体网点信息,本次参赛活动不收参赛费、不退稿。
五、奖项设置
新诗、旧体诗分两组设奖,每组奖项相同,税费由咸宁市文联承担。
一等奖各1名:奖励人民币12000元(税后),获奖证书。
二等奖各2名:奖励人民币5000元(税后),获奖证书。
三等奖各3名:奖励人民币3000元(税后),获奖证书。
优秀奖各16名:奖励人民币500元(税后),获奖证书。
六、活动程序
?。ㄒ唬┬乒悖?022年3月23日—9月30日)
由第四届“美丽中国·乡村振兴”全国诗歌邀请赛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、组织全国著名作家诗人咸宁行活动、开展全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发布信息,营造良好氛围。
?。ǘ┳髌氛骷?022年5月1日—8月10日)
采取组织推荐投稿和个人自由投稿相结合的方式。
?。ㄈ┳移郎螅?022年8月10日—8月31日)
主办方将聘请国内著名诗人、专家学者、诗评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初评和终评,评委和特邀作品不参与评奖。
?。ㄋ模┕荆?022年9月1日—9月7日)
网络媒体公示评审结果。
?。ㄎ澹┌浣钡淅瘢?022年9月8日—9月30日)
按照咸宁市第五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总体部署,邀请获奖作者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参加第四届“美丽中国·乡村振兴”全国诗歌邀请赛颁奖典礼,获奖作者往返交通费按实际费用凭票证报销,最高不超过飞机经济舱/高铁动车二等座标准。
七、征稿方式
第四届“美丽中国·乡村振兴”全国诗歌邀请赛征稿工作由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,办公室设在咸宁市文联。投稿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。所投稿件请标明“全国诗歌邀请赛投稿”,稿件以附件形式报送至指定邮箱1182575143@qq.com,联系人:曹丹,联系电话:0715-8126357。